酒店經紀合約簽之前要看什麼?可以帶回去看、條款清單與不能簽的文件

可以。你可以要求先看完整合約、費用表、工作說明、發薪方式和個資告知,帶回去讀完再決定要不要簽。不要簽空白或看不懂的文件,也不要因為對方說「現在不簽就沒名額」就跳過閱讀。另外要知道,合約裡寫什麼,都不能排除法律強制的保障。
我是小芳姊,唯美工作諮詢窗口。很多人跟經紀或店家談完,下一步就是簽約,但常常是當場翻兩頁就簽了。這篇整理簽之前該看什麼、哪些情況不要簽。
酒店經紀合約可以先帶回家看完再簽嗎?
可以,也建議這樣做。請對方一次給齊這幾份:
- 完整合約(不是只有簽名頁)
- 費用表
- 工作說明
- 發薪方式
- 個資告知
看不懂的條款先圈起來,問清楚再簽。如果對方不讓你帶走,或一直催你當場簽,就先不要簽。
想先整理見經紀時要問什麼,可以看〈見經紀前要問的問題〉。
我到底是跟經紀公司簽,還是跟店家簽?誰付薪水、誰排班?
這要看實際的合作安排,不能用「通常是這樣」帶過。簽之前請問清楚,並分開寫在合約裡:
- 合約的另一方是誰(經紀公司、店家,或其他單位)
- 誰指揮你的工作、誰排班
- 誰記錄節數
- 誰付款
- 誰處理你的個資和保險
合約寫「只能透過這位經紀」,我還能自己選店家或拒絕班次嗎?
不綁約可以談,但不是每個店家或經紀都完全沒有約束。簽之前先找出這幾種條款,一條一條看:
- 合作期間
- 轉店
- 排他(只能透過某位經紀或某家公司)
- 競業
- 拒絕班次
- 終止方式
- 個資使用
你不接受的店家或工作內容,開始前就要講清楚。不要只因為對方說「很自由」就簽名。
排他或競業條款對你有沒有約束力,要看條文怎麼寫和實際情況,不能一概而論。簽之前打 0909-375-376 或到 weimeijob.com/apply/ 聯絡小編確認。
經紀口頭答應的薪資和工作界線,要怎麼寫進合約?
口頭講的都可以、也應該寫下來,包括:計薪單位、實拿金額、付款日、工作內容、飲酒和外出界線、費用、接送、請假、終止條件和個資使用。
舉例來說,目前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的唯美合作陪侍店家,計薪方式是一節 10 分鐘、每節新台幣 250 元實拿。不從小姐薪水抽成,經紀佣金由店家支付;可以日領,也可以每週固定發薪。這是唯美合作店家的安排,不是全業界通則,也不自動適用線上直播。你拿到的合約,就應該把這類條件寫成白紙黑字。
做法很簡單:收到口頭承諾後,用訊息回問一次,等對方回覆確認後存下來。如果對方連一行字都不願意留,就先不要開始。
薪資和費用要核對哪些項目,可以看〈薪資與費用核對清單〉。
簽約前被要求付保證金、交身分證或簽空白本票,可以拒絕嗎?
可以拒絕,而且建議先停下來。
- 保證金、扣財物: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,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,不得「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」。(就業服務法第 5 條)
- 身分證、證明文件:同一項第 2 款規定,雇主不得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,留置其國民身分證、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」。證件可以出示,但對方不能違反你的意思把證件留下來。
- 介紹費:營利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本國求職人委任時,依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》第 4 條,登記費和介紹費「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」。(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)目前唯美合作陪侍店家的經紀佣金由店家支付,不從每節 250 元裡扣。
- 空白本票、空白文件、金融卡和密碼:不要簽空白、沒填金額或看不懂的本票和文件,也不要交出金融卡、網銀密碼、驗證碼,或讓對方代操作你的帳戶。先停止,拍下文件外觀、保存對話,必要時向警方、律師或主管機關詢問。
就算有開收據,也不代表這筆費用合法。不清楚的時候,先不要付錢、也不要簽收。
還沒見面就被要求付錢的情況,可以看〈還沒見面就被要求付錢〉。
簽約後店家或經紀臨時改條件,我不同意要怎麼辦?
先拿出原本的文字約定比對,請對方說明改了什麼、從哪天開始、要怎麼取得你的同意。已經成立的契約,不能只靠對方單方面通知就拿掉強制的權利。
不同意的話:
- 先不要接受新增的費用或工作內容
- 保存證據(訊息、通知、合約版本)
- 如果經紀和店家說法不一樣,請他們用同一份文字確認;內容互相矛盾,或牽涉薪水、個資和安全時,先不要簽新的文件
- 尋求經紀公司、勞工主管機關或法律諮詢的協助
如果合約寫「沒做滿要賠錢」,要知道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5-1 條,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: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培訓費用,或雇主為此提供合理補償;而且不得超過合理範圍,「違反前二項規定者,其約定無效」。(勞動基準法第 15-1 條)這一條適用於勞動契約;你的合約算不算勞動契約,請看下一段。
結束合作時要留哪些紀錄,可以看〈離職結算要留的紀錄〉。
合約寫明不是員工,就一定沒有勞基法保障嗎?
不一定。勞動部說明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 條規定,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的契約。雙方可以約定勞動、承攬或委任等不同契約類型,但是不是勞動契約,「應就個案事實及整體契約內容,依從屬性之高低實質認定,不受契約之形式或名稱拘束」。(勞動部:勞動契約如何認定)
也就是說,合約上寫「合作」或「承攬」,不代表就一定沒有勞基法保障;反過來,也不代表一定有。實際要看誰指揮工作、誰排班、誰付款這些事實。你的情況怎麼判斷,簽之前打 0909-375-376 或到 weimeijob.com/apply/ 聯絡小編確認,必要時再問勞工主管機關。
簽約前,有沒有一張清單可以逐項核對?
- 契約相對人:跟誰簽?經紀公司和店家的角色分開寫了嗎?
- 計薪單位和實拿金額:一節多久、一節多少、有沒有其他扣款?
- 付款日:日領、週領,還是其他方式?
- 工作內容:聊天、唱歌、飲品、遊戲的範圍,飲酒和外出界線
- 費用和收據:有沒有任何要你付的錢?依據是什麼?
- 排他和轉店:可不可以換店、換經紀?
- 終止和預告:要結束時怎麼通知、多久前通知?
- 個資使用:資料給誰看、存多久、怎麼刪除?
- 緊急聯絡人:公司在什麼情況下會聯絡誰?
- 沒有空白欄位、沒有你看不懂的條款
想先逐條看合約或費用表?
簽之前想有人陪你逐條看合約或費用表,可以打 0909-375-376,或到 申請諮詢頁 留下資料。
內容依 2026-10-22 已確認的唯美合作安排與官方公開資料整理,個別條件以開始前的書面確認為準。本文不是法律意見。